答:我国驻外使馆不掌握国内公证处或其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不便核实文书真伪,因此原则上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或其他文书的盖章申请。当事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正常程序补办盖章处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的使馆盖章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的盖章手续。
一些使馆盖章的个别要求:
*巴基斯坦使馆涉及金额的商业文件不予盖章;
*哥伦比亚使馆要求授权书必须和营业执照一起盖章;
*科威特使馆要求Invoice必须与产地证及白色产地证一起盖章
蓝色产地证必须与白色产地证一起盖章
*利比亚使馆单认产地证需附正本Invoice,按Invoice金额收费;
*印度尼西亚使馆在办-理、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类的文件时,需提供生产许*可*证、销售证/书、GMP证/书、营业执照、授权书、产品承认说明;
使馆盖章的作用:
(一)、通过使馆盖章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
(二)、通过使馆盖章,可以使被盖章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
(三)、通过使馆盖章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使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统计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等)。而且通过使馆盖章可以防止商人的伪造诈骗、弄虚作和逃税行为。
(四)、由于使馆盖章费用较高,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也可以达到变相限制进口的目的。同时,通过使馆盖章收取盖章费用,也可以增加使馆的收入。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好推宝看到的,谢谢!





